好的公诉人是办案办出来的,案子办得不够多,自然说话没底气。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娜从检14年,一直将当年公诉前辈传授的这句经验之谈铭记于心,努力做到多办案、办好案。她经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无一错漏,无论大案小案,都严格依法办理。日前,王娜获得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多办案 办好案
王娜办理的大量案件中,有两抢一盗、诈骗、伤害等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民生案,也有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新类型犯罪,几十上百本卷宗的大厚摞案。她总是告诫自己,越是困难,越是要拿出勇气和毅力去维护正义,既要勇于担当,又要胆大心细;既要严格依法,更要对照法、理、情,设身处地从当事人和群众的感受出发想问题、办案子。
2024年,王娜办理了一起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犯罪嫌疑人在某大型超市内承租摊位,销售其购进的没有‘证票合一’式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鲫鱼。经检验,鲫鱼含孔雀石绿。当时,案件就嫌疑人是否有犯罪故意、能否入罪存在一定争议。王娜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和严厉打击与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犯罪的初衷,深入研判,引导取证,破解司法认定难题,最终嫌疑人被定罪处刑。王娜又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针对涉案超市在商品专柜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超市整改,切实做到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细心办案 用心守护
多年来,用心守护孩子们的成长,做好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被王娜视为分内之事。王娜曾经办理天津市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当时,这类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她结合案件的社会危害,深入研究、精准定性,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针对在查明的购买者中有未成年人这一情况,她总结了青少年吸食笑气的危害性,拍摄成普法宣传片,以案释法引导青少年远离笑气,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起案件因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入选最高检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王娜还发挥自身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优势,面向青少年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行心理辅导、帮教。她身兼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一直坚持义务送法进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她主持开设网上微课堂,所录制的多期课程覆盖47所学校、4万余名学生,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勇于担当 不断超越
由于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王娜通过遴选成为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主要对重大疑难复杂的非法集资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指导办理。她以更高标准,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百姓钱袋子。
在指导办理一起重大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针对案情复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分别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王娜主持制定四步统筹工作法,强化以追赃挽损为第一要务,尽全力挽回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保证了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案质效。
围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王娜在断卡专项行动中推动相关单位会签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选编天津市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检察院更规范地从严打击犯罪。她还参与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
14年来,王娜脚踏实地、以案为本,兢兢业业书写了属于自己的检察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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