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别推荐】克拉玛依市优秀原创戏剧小品剧本征集启事
征|集|启|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美丽克拉玛依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推动克拉玛依文艺精品创作,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公开征集优秀原创戏剧小品剧本。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克拉玛依市文联
克拉玛依石油文联
承办单位:
克拉玛依市作家协会
克拉玛依市戏剧家协会
二、征集及评选时间
剧本投稿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
初审及培训时间:
2024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凡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克拉玛依市居住证人员以及驻市央企员工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剧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
2.剧本要贯穿全市人民忆党史报党恩、万众一心跟党走的坚强信念这一主线,展现出美丽克拉玛依建设、油田勘探开发、抗击疫情、脱贫攻坚、民族团结、勤政廉政、生态环保、孝老爱亲、移风易俗、访惠聚工作等鲜活的现实生活,突出广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各族群众的爱国爱党情怀,作品要充分体现新疆一体多元的文化特征
3.剧本分为四类:小品、相声、情景剧、朗诵。小品、相声、情景剧舞台呈现演出时长不超过8-10分钟,朗诵不超过8分钟
4.应征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原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应征剧本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5000、2000、1000、500元。
六、版权说明
1.应征剧本必须是近三年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的具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及知识产权或专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评者本人承担
2.作品内容无违规违法,不涉及保密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利,在开展全市小品大赛之前,主办方具有作品唯一使用权和支配权;主办方在使用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质的宣传、出版、展演、展示及评奖活动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获奖作品可自行处理
5.参赛者根据本征集启事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七、其他事项
2.初审通过作品少于10个,本活动自动取消
3.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9月14日(以QQ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4.报送地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51号市文联309室
联系人:马建政
(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克拉玛依市文联
克拉玛依石油文联
2024年6月3日
信息来源:克拉玛依文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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